通知公告
惠州市质计所关于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示
文章来源: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 发表时间:2023-03-02
根据省财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资〔2019〕 40 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7个市场监管系统财经制度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606号文件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报废国有资产17件,账面价值为:69533.17元,净值0元,报废残值按照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省财政,现予以公示(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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