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低值易耗品和标液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    发表时间:2019-06-18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遴选低值易耗品和标液供应商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质计所遴选低值易耗品和标液供应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监大楼(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2019—2020年度低值易耗品和标液一批(见采购清单汇总表)。

2.3 协议有效期:二年。

2.4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低值易耗品和标液的供应商于2019年6月21日前到惠州市质计所报名,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2019年6月26日上午10点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2)按照采购清单汇总表投标折扣率;3)售后服务承诺等。

2.5低值易耗品和标液供应商确定:我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来货正当、有证书,经营、运输合法,优先考虑供货准时、售后服务有保障、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以及按送报总价折扣率低的供应商。根据符合合作需求和服务相当的原则,择优选择2家投标人作为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低值易耗品和标液供应商。

2.6采购订单的确认:我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定点采购合同,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将以实际我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并经供应商确认后为准,以中标折扣单价为采购的单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商品的质量并附标物的证书按时供货,由我所按照技术标准对商品进行验收。

2.7付款方式:凭实际发生采购订单,双方每月对账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月结银行转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且具有经营、运输的相关资质经验。

联系人:张煜亮

电话:0752-2823566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监检测大楼2号楼302

附表:采购清单汇总表




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所  

                         2019年6月18日